2016年7月28日,WTO發(fā)布約旦于2016年7月22日向其提交的對進口鋁條、鋁桿和鋁型材(aluminium bars,rods and profiles)作出的貿易保障措施初裁通報。初步裁定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約旦國內產業(yè)造成嚴重損害或損害威脅,因此決定自部長理事會決議公布于兩個約旦當地日報之日起,對進口涉案產品征收每噸150約旦第納爾的臨時保障措施稅,為期200天。涉案產品的主要出口國包括:阿聯酋、巴林、中國、埃及、沙特阿拉伯和卡塔爾,但中國香港、墨西哥等約旦認定的發(fā)展中國家(地區(qū))不適用上述臨時保障措施稅。
2016年7月24日,約旦對進口鋁條、鋁桿和鋁型材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,涉案產品為約旦海關協調關稅號7604項下產品(7604.211、7604.101和7604.212除外)。